茴香的功效与作用禁忌

茴香的作用禁忌是什么?

阴虚火旺者慎服。 孕妇禁用。

要留意茴香的化学成分

果实含挥发油约3~6%,主要成分为茴香醚50~60%、小茴香酮18~20%。尚含:α-蒎烯、α-水芹烯、莰烯、二戊烯、茴香醛、茴香酸、爱草脑。另含顺式茴香醚,对聚伞花素。此外,含脂肪油约18%,其脂肪酸组成中,洋芫荽子酸占60%、油酸22%,亚油酸14%、棕榈酸4%。尚含大于C18的醇和棕榈酸、花生酸、山萮酸等所成的蜡,豆甾醇,7-羟基香豆精等。苦茴香的果实含茴香醚60%,茴香酮30%;而甜茴香含茴香醚80%,茴香酮10%。也有的茴香不含茴香醚而含爱草脑。

茴香的临床应用是什么?

①《本草汇言》:"蘹香,温中快气之药也。
方龙潭曰,此药辛香发散。
甘平和胃,故《唐本草》善主一切诸气,如心腹冷气、暴疼心气、呕逆胃气、腰肾虚气寒湿脚气、小腹弦气、膀胱水气、阴颓疝气、阴汗湿气、阴子冷气、阴肿水气、阴胀滞气。
其温中散寒,立行诸气,乃小腹少腹至阴之分之要品也。
倘胃、肾多火,得热即呕,得热即痛,得热即胀诸证,与阳道数举、精滑梦遗者,宜斟酌用也。
" ②《本草述》:"按茴香之主治在疝证,世医漫谓颓疝有湿热不宜用,殊不知疝之初起,皆由于寒水之郁。
而气化不宣,乃有湿,由湿郁不化,乃有热,是初起之疝,固即宜用之矣。
至湿郁不化而为热,虽曰宜酌,然热之成者,因于湿也,湿之为病者,由于阳虚也,就外淫而论,固未有不因于寒以郁热者;即不因于外受,亦必由肾中之阳虚,乃致阴不得化而邪盛,令阴中之阳转郁,遂病于肝以为疝也。
试参滑寿及杜名医之治案,俱用楝实、茴香,盖别有利湿热之味以助其奏功,断不能舍此温散的剂能致火于水者,俾正入膀胱寒水之经以责效也。
至于专属小腹,或膀胱,非病于疝者,则此二腑若因热以为患,又能不切切致慎乎哉。
或曰,此味所疗,如腰痛、泄泻、积聚;虚劳腹痛种种诸证,亦藉其致火于水,以益肾中之元阳乎?曰,诸证投此味,或辅或使,种种不离前义,然不如治疝之专而且多者,以其为功于寒水之经有最切耳,第与附子补阳除湿之义,各有攸当也,须细审之。
""大抵此味之治,切于寒者或虚寒者,若小肠、膀胱并胃腑之证患于热者,投之反增其疾也。
" ③《医林纂要》:"茴香,大补命门,而升达于膻中之上,命门火固,则脾胃能化水谷而气血生,诸寒皆散矣。
肝胆亦行命门之火,肝木气行,则水湿不留,虚风不作,故其功亚于附子,但力稍缓耳。
" ④《本经续疏》:"覆香子,唐人始笔之书,而《千金方》于霍乱仅一二用,于诸瘘则不用。
《外台秘要方》于诸瘘尝一二用,于霍乱则不用。
自《日华子》着其有治干湿脚气,肾劳颓疝、阴痛、开胃下气之功,后之人遂一以为治疝之剂,非特忘其能主诸瘘、霍乱,并所谓干湿脚气、肾劳阴痛,胥弁髦置之矣。
其味辛气平,不刚不燥,伸其固有之阳,开其障蔽之气,行于下而不冒于上。
试思脚气、颓疝、阴疼,有一病在肾之上否?曰,肾劳者,明肾因劳而阳不伸,因阳不伸而浊气遏之,遂使清气不能周于下也。
疝病非一,有寒疝,有颓疝,寒疝者寒胜,颓疝者气胜;寒疝病于少腹,颓疝病于睾丸。
兹曰肾劳颓疝,亦可知其疝之非因寒而为腹中疞痛者矣。
开胃下气者,缘其气之平而芳,味之辛后有甘也。
于此更可见诸瘘之升不能升,降不能降,与霍乱之过于升并过于降为一体,其用蘹香可愈,均以其能开胃下气,而诸气自条达升降合度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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